第40章 印象深刻 (4/5)
两人没有争抢,曹万清让李开旭全权代表发言。
李开旭酝酿了几秒钟,心里五味杂陈,今天这个尸检让他有点别扭,但他抡得起,放得下。
“马德旺的尸检有些复杂,差点让我们迷失了方向,今天应当特别感谢小宋法医的提醒,否则很可能就要走弯路了。”
几位技术员心知肚明,哪里是提醒,简直就是全盘定夺。
顿了顿,李开旭总结道:
“马名德的死因是呕吐物吸入窒息死亡,死亡之前曾与人发生过打斗,死亡之后胸部被车辆碾压,这就是我们得出的结论。”
应当说,这个结论已经相当清晰了,给案件的调查指明了方向。
根据这个结论,马名德的死亡,本质上不再是刑事案件,而是一起意外死亡。
至于打人的、碾尸的,虽然有违法行为,但其责任还不至于入罪,但民事责任肯定是跑不掉的。
按照马德旺头部的损伤程度,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即使将枕后的骨折也算上,充其量也就是轻伤的样子,如果不算骨折,则只能达到轻微伤鉴定标准。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重伤以下的活体损伤,是不告不理,并且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死亡的,诉讼活动自然消亡。
简单点说,目前这种情况,单从伤情方面追究打架一方的责任,已经变得十分困难。
唯一可能的是看打架的时候,一方是否明知另一方会死亡,如果在知道的情况下,还采取消极的态度,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才会负责任。
打架的责任到底有多大,是否与马德旺的死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种关联法院会不会支持,这都是一个漫长的诉讼过程。
再看碾压尸体,本案大概率是过失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知情不报,反而还转移尸体和摩托车,这肯定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
案情分析会很快就结束了。
案件也没有移交。
秦大勇提议,碾压这一块,就由交警大队去查车辆,而打架这一块,则由刑侦大队去调查。
无论打架和碾压是不是一个人,找到人后,都由刑侦大队来审查,后期卷宗的汇总也由刑侦来把关。
这种分工让方洪波很满意,毕竟占了大便宜。
分工完毕,方洪波让田勤带两个组,连夜展开工作。
刘波则让钟海洲、胡方威各带一组人,加上龙城派出所的一组人,连夜展开工作。
正在这时,有人送来了盒饭。
大家一看,时间已是晚上八点,都快饿过了头。
“咳,这次有点怠慢,下次加补。”方洪波有些不好意思。
送盒饭的辅警是个愣头青,给李开旭和曹万清各自递上一盒饭两盒菜。
“没有怠慢啊,给他们多加了一份土豆烧牛肉,别人都没有。”
方洪波好生尴尬,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反而觉得市里耍特权,不能和基层的同志同甘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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