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扣押面包车 (4/4)
望孤儿院捐5000元。
2.给马名臣家属捐500元。
3.七、八月,每月给食堂交500元,共计1000元。
4.七、八月电话费,共计168元。
5.换自行车链条一副,润滑油一瓶,共计243元。
6.买登山鞋一双,计320元。
7.快餐面、矿泉水、网购手机架子等等杂费,共计256元。
七项合计:5000+500+1000+168+243+320+256=7487元。
目前盈余:26120-7487=18633元。
提醒:九月份妈妈还没有给学费;婆婆爷爷的不好说(给了才能算数,给我就要,但不能让妈知道。);公安局说了,从九月给我加五百,哈哈变成了2000元(有点期待)。
算完帐,调出银行帐户一看,18623元,只有10元的误差,相当精准。
一万八千多元,作为实习生,算是小有盈余了。
可这点钱又太少了,稍大点的事根本干不成,不然的话,可以给希望孤儿院多捐一点。
下午五点。
不愧是刑侦大队,在交警大队排查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对龙城八家比较大的修配厂进行地毯式的排查,还真让他们找到了那辆监控中的长安面包车。
监控中的长安面包除了没有牌照,其它方面和这辆车十分接近。
这辆车是在万鑫修配厂的停车场发现的,牌照是“西鄂AK74B”。
老板拿出登记薄一查,原来这辆车是两周前接的维修业务,太康保险指定过来的事故车。
这辆车前保险杠有一处凹痕,前右侧有刮蹭,但两处的痕迹看起来新鲜程度不一样,前保险杠的痕迹要新鲜得多。
还有,牌照上的锈迹不连续,说明牌照新近动过。
长安面包,白色,前保险杠有凹陷,牌照动过,不是这辆车还是谁。
刑侦大队将这辆车扣了回来,停放到公安局停车场一块指定的区域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