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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大耳贼的小伙伴 (2/3)

;但刘备不打算卖了这匹马。

    倒不是一路骑着对这马有了感情,而是幽州这地方,马卖不上价。

    对了……

    马!

    历史上刘备起家,不就是得了两个马商的资助么?

    但马商凭啥要资助当时只是个白身游侠儿的刘备呢?

    刘备想了想之前公孙瓒和浪哥的操作,感觉前途似乎又光明了起来。

    有主意就得马上干,还没回家,刘备便直接去往县里的酒舍,准备先招俩帮手。

    刚到酒舍门口,刘备突然被叫住了。

    “是刘家大兄?大兄何时回来的?”

    刘备转眼一看,那是个袒胸露背的少年,正在酒榻上躺着,一手拎着酒樽,一手撑着后脖子,翘着腿汲拉着鞋子晃悠。

    见了刘备,那少年一脚甩飞了鞋子,光着脚蹦过来,将刘备拽到酒案前:“听说大兄在雒阳干了大事?”

    刘备脑子里转了好一阵,才从脑子里寻到关于这少年的记忆。

    这是耿雍。

    也叫简雍——幽州人说话口音重,把耿读成简。

    这是刘备真正意义上的小伙伴,是从小光屁股一起长大的交情。

    “干大事?你听谁说的?”

    刘备暗自叹了口气,简雍口中的大事,多半不是什么好事。

    这就像过年回老家,老家的小伙伴说‘听说你在北上广当大老板’那种感觉……

    果然,简雍下一句就把刘备整麻了:“元起叔回来,说大兄豪掷万钱在雒阳乐坊点了花魁?还说大兄在乐坊里住了一整年?嘿嘿……那花魁长什么样子的?”

    刘备心想这同宗长辈还真会传谣言……

    不过转念又觉得——这特么好像不是谣言!

    前任去找曹操的时候还真就在雒阳乐坊定了包间,而且前任确实在乐坊住了一年——坐牢的时候去赚钱赎罪,天天给乐人编草鞋,刘氏草鞋都快成雒阳乐坊的纪念品土特产了。

    思来想去,大概是刘元起不愿让刘备的母亲伤心,也不愿影响涿县刘家的名声,所以回来以后没提过刘备打劫商旅吃牢饭的事儿,只说他住进了乐坊。

    这年头车马很慢,远在幽州,想知道雒阳的事儿,可真就不容易。

    衙门中人有公文传递,勉强还能知道点消息,而普通百姓却着实是两眼一抹黑。

    “哪有什么花魁,那是个误会。”

    刘备摆了摆手,换了个话题:“真要说大事,我在雒阳倒是放了把火,还因此落罪受了通缉,但那是为了拯救数万流民……”

    ……

    就和过年回老家吹牛逼一样,在外面送外卖,可以说成‘掌控无数人的饭碗’;

    当保安,也可以说成‘执掌地方门户’。

    而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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