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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剑圣!出院!(求追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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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李夏询问各位师傅,什么兵器大规模作战和单挑都极为合适的时候,诸位老师傅意见出奇的统一。

    长枪!

    本来就练大枪的八极老爷子更是摇头晃脑来了一段《手臂录》:“枪为诸器之王”,以诸器遇枪立败也。

    戚老爷子也点了点头附和:“戚继光《纪效新书》中写道:三箭当一刀,三刀当一枪。”

    并且长枪的贯穿伤远比刀剑的切割伤更致命。

    其他冷兵器中,刀剑的优势,则在于应用范围广泛,便于携带和隐藏。

    你说你器宇轩昂,要配宝刀宝剑,进入酒店,那绝对是个英武少年郎。

    但要是扛着长枪,没准枪头还吊着一个酒葫芦,那你只能是贼配军..............

    “我要是被近身了,长枪不就施展不开了?岂不是陷入危险之中?”

    “那就是你学艺不精,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懂不懂?”

    李夏沉思片刻:“意思是用棍打人,要拘留十五天,用刀砍人要判好几年,用长枪扎人,基本就是无期?”

    众多老师傅怒目而视。

    “咳咳.....那个,咱们就是说,真的被人近身了,该怎么办?”

    “简单,过枪头又逼不退,那就换武器,甩棍,短刀之类的都行,力求逼退,逼退不了就近身。

    小子,你学的这么多功夫是吃干饭的?除非拿的是匕首,其他兵器被贴身了照样没辙!”

    “你要这样抬杠,那就在腰间插把手枪,谁进来你拔枪就打!”

    李夏恍然大悟,深以为然。

    却觉得有点不对,一手火枪,一手长枪.......怎么觉得有点熟悉?

    等会,我就是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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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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