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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42章 人要有志向 (3/3)

bsp; 所以我年纪轻轻,就有一身好功夫,而且青出于蓝胜于蓝,比我爸都会打。

    不拿武器的情况下,一般三五个人,根本近不了我的身。

    至于再多,我也不知道,没试过。

    在学校打架,我一般先发制人,动手撂到几个后,吓得其他人都不敢上。

    “小洪,要不你也别去工地了,以后就跟着我吧,给我当保镖,王叔我一个月,给你一万块钱,你要是嫌少的话,你自己开个价,你看怎么样?”王春明有心想招揽我。

    听到一万块钱一个月的那一刻,说实话,我是很心动的。

    干一年,就有十二万,别说回家盖新房,都快够买小汽车了。

    但我想到王姨的话,当保镖,是要给老板挡刀的。

    昨晚王春明就差点被人干死,以后还不知道会遇到多少危险。

    遇到一两个人拿刀子,要弄死王春明的话还好,我还能应付。

    多了的话,搞不好我也得死。

    我可不想我爸妈白发人送黑发人。

    而且,我愿意,恐怕王姨知道了,也不愿意。

    我可不想跟王姨唱反调。

    想了想,我拒绝了,“王叔,谢谢你看得起我,但我不想当保镖,赚死工资。我想当包工头,赚大钱,光宗耀祖。”

    王春明哈哈笑了起来:“看不出来,你倒是挺有野心啊。”

    “人就应该有志向,人家小洪说得对着呢,当保镖,一辈子也混不出名堂来,当包工头就不一样了,以后说不定,还能当建筑公司的老板。”李梅说道。

    我被夸得有些脸红,建筑公司的老板,我可不敢想,但当包工头,我想我还是可以的。

    这时,李梅突然对王春明说道:“老王,要不你帮帮小洪,你公司新开发的楼盘,不是正要外包给第三方建筑公司吗?要不你跟第三方建筑公司的老板说说,把一些活,包给小洪干,让小洪先当个小包工头试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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