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红歌牟利?版权全部上交国家! (4/6)
bsp; 一般这种性质的作品,如果是组委会委托创作,且合同明确约定版权归组委会所有,那么版权则属于组委会;
但如果是创作人主动提交并授权,那么版权有可能仍归创作人,组委会拥有使用权,比如表演、录制、传播等。
这种性质的作品,一般情况下,即便是火了,艺人也不能轻易在商演性质的演出上拿出来演唱,即便要唱的话也是需要提前向上面报备一下的。
这也是为啥,大多数主旋律作品,很少被歌手们拿出去在个人演唱会、音乐节等地方演唱的原因。
谁,也不能用这种性质的作品,给国家抹黑啊!
沈铭恩这三首作品,虽然也算是组委会委托创作,但合同上并没有明确约定要版权归属组委会,咱们国家官方办事,怎么都不会有失公允……
刘瑜问版权呢,一来是提醒一嘴沈铭恩,后续别随便拿出去唱;二来则是探一下他的口风,问问他版权怎么打算的。
说实话,刘瑜其实有点儿想暗示沈铭恩将版权交给组委会这边的,但他其实也清楚这样做人家沈铭恩肯定不愿意……
现在的人啊,版权意识都越来越强了,沈铭恩的作品据说哪怕他的公司锐兴娱乐都没有资格拥有版权,这么重大意义的三首作品,他又怎么会愿意跟组委会分享呢?
可让刘瑜打死都没想到的是,沈铭恩闻言,反手就是一句:
“如果国家需要,这三首歌的版权我愿意无条件不要一分钱的上交。”
这话一出……
刘瑜都愣了!
他是真的,打死都没想到,沈铭恩竟然会这么说啊!
“铭恩老师您……您不是在开玩笑吧?”他忍不住问了一嘴。
刘瑜现在甚至想给自己一个耳光,好好感受一下这到底是不是做梦……
前面已经说了版权对于歌手来说有多么重要,沈铭恩这三首作品什么质量他们也都知道。
版权不上交组委会,在自己手里,说白了就算是拿出去商演也没人能说啥,合情合理合规合法嘛,那个时候的报备最多是给组委会个面子……
可上交了组委会,不在自己手里了,他想要唱,就必须得等报备完,组委会答应才能唱。
自己的作品,自己要唱,还需要别人应允,那一般人肯定不乐意啊……
而且版权这东西,还是一个长久的“饭票”,只要版权在手里,后续只要有人翻唱什么的,就得给他付钱……
可上交了组委会,这份收入可就没有了。
明星、艺人本身就是吃青春饭,很少有红到老的,很多知名创作人其实人到晚年就靠这点儿玩意儿活着了,这算是歌手的一条后路,那掐断人家后路,人家肯定也不乐意吧?
人嘛,都是自私的。
平常一口一个爱国,那国家要需要他贡献点儿个人利益、个人财产了,各个都都开始推诿,各个都开始往后缩。
作为官方爸爸那边的人,这种人刘瑜见多了,这也是他一开始跟沈铭恩聊版权这个事儿,各种旁敲侧击搞迂回战术,不直奔主题的原因。
可让他万万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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