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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我的叔叔于勒》前传,《我的哥哥苏轼》 (3/4)

p;“李清,这位是我两个兄弟,李二和李白,那位是……孟德。”李清对苏轼介绍道。

    一一见礼后,苏轼乐着说道:“认识诸位也是缘分——请,我请诸位喝酒。”

    “走。”一听有酒喝,李白的眼睛都亮了。

    团练副使属于十等散官之一,是宋廷专门用来安置被贬文官的,有个专门的词就是“安置”。

    比如当年的秦王赵廷美,就是被贬为房陵县公,“房州安置”。

    被安置的文官,要受到安置地地方官的密切监视,“所在州密切检察,无令出城及致走失,仍每季具姓名申报尚书省”。

    吃穿住行都要自己想办法,官府发个半俸,苏轼被贬期间也出现过缺衣少食的情况,不得不开辟土地种田,也就是所谓的“东坡”。

    说实在的,老苏现在家里也的确困难。不仅要养妻儿,还有个红颜知己王朝云养着。好在妻子王闰之和红颜王朝云都不是嫌贫爱富之人,苏轼虽说过的拮据,但也不至于绝望,顶多有点苦闷。

    到家之后,苏轼叫着老婆王闰之,一一给众人介绍。

    王闰之是名门闺秀,礼仪方面无可挑剔,就算是在这落魄的年月,也有大妇的端庄气质。

    苏轼的院子不大,于是李清四人便在院中坐下。苏轼带着老婆孩子走进屋,解下腰间的布袋,递给了王闰之。

    里面是他刚才挖的野菜,今儿客人上门,得琢磨琢磨加个菜。

    正琢磨呢,腰下有人在扯他的衣服。低头看去,是他的小儿子苏过,正扯着他的衣服哭闹。

    “你……”

    本来天热就烦躁,老苏想呵斥两句,却被王闰之拦住。

    “你呀,怎么和孩子一样痴闹,”王闰之唇角微微扬着,伸手抚平苏轼衣服上的褶皱,“今日有客上门,你应当高兴才是啊。”

    苏轼抽抽鼻子,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男人嘛,尤其在落魄的时候,更觉得对不起老婆孩子。

    王闰之从一旁的盆里拿出洗涤好的酒杯,递给苏轼道:“还愣着做什么呀,快去招待客人,家里有我。”

    “好。”老苏重重点头。

    王闰之并不是苏轼的发妻,是他的续弦。他的结发妻子名叫王弗,就是苏轼在词中所写“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的那一位。

    二人都姓王,也并非是巧合,论起来,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严格意义上来说,她还要叫老苏一声姐夫。

    苏轼这一家,在古代社会都属于格格不入。按照封建社会的规矩,哪怕是皇后,也很少有留下自己名字的,就算是贤德如长孙皇后,历史上也只是草略记载她小字观音婢,并没有记载她的名字。

    而苏轼这一家,两个夫人,王弗、王闰之,还有侍妾王朝云,都拥有自己的名字,这在整个历史上都是属于特别少见的。

    而王闰之则更进一步,还有自己的字——季璋。

    如果这个季字是正常的含义的话,那王闰之在娘家应该排行第四。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名字的规则“伯仲叔季”,“季”一般指的是第四位。像是司马家,司马伯达,也就是司马朗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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