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入赘协议 (3/4)
前。
开头几个字就把叶凡看傻眼了。
“入赘协议”
入赘?
小太妹千方百计地陷害自己,就是为了吴家招自己入赘为婿?
不能吧!
叶凡虽然对自己的长相还颇有几分自信,但是也有自知之明,漫说没有潘安之貌,就是比之娱乐圈“四大天王”也远远不及。大学毕业两年,小医生一个,现如今证件还被压着进不了医院上班。没什么大本事,生活上更是穷困潦倒。还有父母和亲戚基本上都在农村,更无家庭背景可言。
就这些个不入流的条件,怎么也不至于让这个千金小姐对自己一见钟情吧!
不过,叶凡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她那些奇怪表情,特别是嘴角露出的那丝怪笑,正所谓“各花入各眼”,说不准她就喜欢自己这歀呢?
前些年那个韩国最有钱集团的大小姐不就单单选了一个无学历、无长相、无才华的“三无”司机做了乘龙快婿嘛!
有钱人的世界自己一个农村家庭的穷孩子根本不懂。
“看好了没有?看好了赶紧签!”小太妹催促道。
真的就这么急着要收了自己?叶凡抬眼看了看她,眼神里却并无一丝爱恋之意。
叶凡更加懵逼了!
行吧,赶紧往下看具体内容吧,和“卖身契约”一样,同样只有短短几条:
第一,不领结婚证,七日后与吴雨霏举行订婚典礼,自此成为吴雨霏名义上的入赘丈夫。
第二,生活中24小时照顾吴雨霏,随叫随到。
第三,除非吴雨霏要求,不得主动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即使吴雨霏要求,也不得发生性关系。
最后又有一句话,如违反上述第三条,将报警处理。
下面左边空白处是自己签名的地方,右侧则已经签好了名字,上面是吴雨霏,下面写着监护人:丁莉颖
原来这小太妹名叫吴雨霏。
可是怎么还要监护人签名呢?
难道说她还没满十八周岁?
难怪不领结婚证,这么小的年纪确实没达到法定年龄。
第二条好理解,自己算是卖到她们家做仆人了,只要不违法,怎么折腾都不为过。
第三条也能想得通,毕竟年纪还小嘛,又不是正式结婚,哪能发生夫妻关系,万一不小心造了个小孩那可是让家族蒙羞。
看来这一切又是早就准备好的,叶凡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落入吴雨霏的圈套里。
“签契约的时候也没说还要签入赘协议呀!”叶凡无力地争辩道。
“没说是没错,契约第一条明确写了,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你必须服从我家所有工作安排,你倒是说说看,让你名义上入赘违法了吗?”吴雨霏咄咄逼人的口吻道。
“没有。”叶凡叹了口气,想想确实没有,如果要真的领证结婚还可以说是干涉了婚姻自由。只是参加一个订婚礼,做一个名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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