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六章 行政区划问题 (5/6)
理六个下属机构。
这必然会增加管理人员的数量,也会对应的降低整体的运转效率。
毕竟是多了一级转达信息和命令的中间层。
对应的是古代的中央集权,到现代的统一制度。
另一个方向是放权。
给下属机构更多的权力,将部分本来有上级机构管辖的事情,放给下属机构自行决定。
减少上级组织需要处理的事情的数量。
这必然会降低上级组织对下属机构的控制力。
本来就因为下属机构太多,上级机构相关人员都记不清下面都有哪些人了。
再给下面放权,减少下面来上面刷存在感的机会,时间长了之后就可以各过各的了。
对应的是古代的而封邦建国,以及现代的地方自治制度。
秦灭六国之后,王朝统治区域大规模的扩张,真正控制了神州的所有核心地区。
但是在制度上仍然在全国范围实行郡县制。
也就是两级行政区划。
刚刚统一后的时候,秦国总共有三十六个郡,后来调整增加到了四十多个。
这时候秦始皇的中央朝廷已经很难精确的掌控所有郡县的情况了。
秦始皇后期频繁出巡,就有直观的控制地方的原因在内。
到了汉代的时候,早期是封邦建国与郡县制并存,事实上是采用了分封放权的方法,来帮助控制中央朝廷难以直接控制的广阔土地。
到了汉武帝时代,将全国正式分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刺史最初是中央朝廷派出的监查人员,在西汉中后期逐步变成了地方行政长官,名称也由刺史改成了州牧。
到此为止,神州核心地区的行政区划,正式从两级转向了三级。
从此以后,历朝历代比较好大喜功的皇帝,不止一次尝试将三级再改回两级。
因为他们都知道两级效率比三级更高。
但是他们无一例外的都在某种程度上失败了。
同时在不断的重复中央派出机构变成地方行政机构过程。
唐代的“道”,宋代的“路”,明代的“巡抚”、“总督”。
本来都是派出机构,结果都最终下沉变成了地方机构。
同时也将意图实施的两级行政区划再次同步变成了三级。
最后一次三级改两级的尝试,是大头首先改府为道,光头又试图撤销道,保留省、县两级。
最终的结果,只是把府改成了道,道最后又改成了市。
除了将历史习惯性称呼的“府城”给弄没了之后没有任何实际效果。
县城、省城都可以说的很自然,市城说起来就很别扭,因为历史上它本来叫府城、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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