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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去和阿飘作伴吧 (2/3)

    而就在蜀王满脸疲惫下令大军扎营的时候,孙传庭到了。

    明末最知名的几支部队人数都不多。

    白杆兵最鼎盛之时也不过两万,孙传庭的秦兵战力最强由榆林人为主体的时候,也是两万左右。

    卢象昇的天雄军组建初期更是只有万人左右,而且是南兵为主。

    大名府往往都会和卢象昇直接挂钩,所以导致有人以为天雄军是由大名府的人组成的。

    其实天雄军的主体核心全都是他老家,来自南直隶江苏宜兴和安徽人组成的,后来以这些为主体加入大名府募集来的兵卒,组成了闻名后世的天雄军。

    所以从这一点上看,大明没有孬种。

    几乎每一个地界拉出的军队,都强悍到了没边的地步。

    蜀王瞻前顾后犹豫要不要出兵耽误了不少时间,决定出兵了又磨磨唧唧的走了十多天,终于等来了孙传庭的秦兵。

    不会打仗也从来没打过仗的蜀王,和他麾下同样也没打过仗的私军遇到了最会打,也最能打的孙传庭。

    这场突然发生的战斗没有悬念。

    蜀王连车辇都不要了,那肥胖身躯展现出了不应该有的敏捷,疯狂向着成都的方向逃跑。

    而且跑的时候,把身上的纯金铠甲也给扔了。

    孙传庭斩杀两千余人,缴获了堪称巨量的粮食辎重,还有蜀王留下的厨子侍女。

    “派人前去禀报朱燮元巡抚前来接收辎重。”

    随后带人前去追击蜀王。

    秦良玉算是明白,为何陛下会给自己派来一个叫沈星的家伙。

    蜀王离开了成都,但想占据成都就要先进入成都,这很难。

    但沈星只用了一个商队和一千两银子,就让把守成都大门的守将打开了成都的大门。

    随后化作商队护卫的白杆兵占据了城门,再随后老夫人率领大部队杀进了成都。

    而沈星也明白了,为何陛下会让自己进四川先到秦良玉这听命的原因。

    太暴力了!

    他亲眼看见,秦良玉纵马而来,手中长枪一枪贯穿一个兵卒的喉咙,松手催马,越过那还未倒地兵卒的时候一把抓住枪头。

    生生将长枪从那兵卒的喉咙之中抽出,近乎一丈之长的枪杆从喉咙里抽出来的时候迸射出漫天血雾。

    长枪抡起,嘭的一声另外一个兵卒仿佛被发狂的蛮牛顶撞一样,倒飞出一丈多远摔倒在地。

    而他更是发现,这位老夫人手上的手缚竟然是带有铁刺的,哪怕枪杆上沾满血迹,依旧被牢牢握在手中。

    沈星心里妈耶,他哪见过这样的场面啊。

    所以他毫不怀疑,若是自己但凡做点出格的事,这位老夫人手里的长枪就能将自己的喉咙,干出一个透心凉的大窟窿。

    而老夫人带领的白杆兵,也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做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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