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李斯到死才知刑罚重 (3/5)
; 放到后代来说已经足够令人闻之色变。
但对于大秦现有的律法而言。
绝对称得上是最为绵软的刑罚之一了。
在萧何看来。
用这样的刑罚去对付罪犯无疑是隔靴搔痒。
是无法解决掉根本的问题的。
姜承奕却也没有反驳,而是接着说道:
“当然,坐牢只是一个基础的判罚。”
“面对穷凶极恶者时,肯定不能只使用坐牢这一种单独的刑罚的。”
“比如,可以选择用徭役刑等刑罚来做判罚的补充。”
“若是他们在服徭役期表现良好,便可以通过徭役减少刑期,以此来进行教化和改造。”
听到此话。
萧何心中已经是掀起了一阵滔天巨浪!
姜承奕说出的刑罚简直可以说是绝妙!
此等刑罚不仅在百姓和罪犯眼里看起来都是极为宽仁的,甚至还能为徭役等需要劳动力的工作上提供不少的劳动力!
甚至这些劳动力为了自己能够因为表现良好而早日出狱。
还会更加卖力地干活。
这个做法有些类似于之前嬴政提出的骊山罪徒的形式的构想。
但是被姜承奕这么一调整。
这个举措就显得更加温和了许多。
从只让大秦获利的模式,变成了大秦和罪犯囚徒们双赢的模式!
在诏狱中静心和劳动改造的时候,同样也是对于这些罪犯们的一个三观的打碎和重塑的过程。
哪怕效果有限,但也绝对比没有要好。
毕竟这只是这项计策诸多好处当中的一个小小的添头罢了。
可以说,此计当真是绝妙无比!
李斯更是欣喜若狂!
姜承奕只是在寥寥数语间。
就将最轻一档,和中间一档的定罪方式讲了个一清二楚!
这样详细的方案,能够让他可以在修改《秦律》的时候减少极大一部分的工作量。
毕竟这些不算罪孽深重的琐碎罪名,才是最难加以控制和处理的。
可姜承奕的话还没有说完。
他继续说道:
“又比如,可以将连坐之刑废除。”
“将原本应当受连坐之罪的犯罪者,转而变成他的儿女乃至后三代都无法入朝为官。”
听到这话。
原本就惊讶无比的萧何更是猛地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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