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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梁山新主 第十章 蓟州夜雨,心火暗燃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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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蓟州城,三更,雨。

    雨水顺着“杨记刽子手铺”的瓦檐淌下来,在青石板上敲出连绵的碎响。铺子后院里,杨雄独坐在堂屋里,面前摆着一坛开封的酒,却一口没喝。

    他盯着自己那双骨节粗大的手——这双手砍过十七颗人头,从无失手。蓟州人都说“病关索”手法利落,死囚都不觉疼。可没人知道,每次行刑前夜,他都会梦见那些头颅睁眼看他。

    里屋传来窸窣声,是他妻子潘巧云在翻身。

    杨雄眼神暗了暗。这段婚姻像一袭华美的袍子,外人看来光鲜——刽子手娶了已故王押司的遗孀,虽说是填房,但潘巧云年轻貌美,知书达理,任谁都说他杨雄走了大运。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

    潘巧云嫁他,是因前夫病死后家道中落,需要个依靠。他娶潘巧云,是因三十多岁的光棍汉,终究敌不过世人的眼光和深夜的冷榻。两人客气得像客栈里偶遇的客人,睡在一张床上,中间却隔着条无形的河。

    有时杨雄半夜醒来,看着枕边人熟睡的侧脸,会生出一种荒诞的冲动——想伸手摸摸她的脸颊,想知道那肌肤是不是真像看上去那么凉。但他从未伸手。

    他怕的不是拒绝,是怕一旦伸手,就连这点表面的平静都维持不住。

    窗外雨声渐急。

    杨雄终于端起碗,一饮而尽。酒很劣,烧喉咙,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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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时刻,蓟州城南的破庙里。

    石秀蜷在供桌下,听着庙外风雨,牙齿咬得咯咯响。

    他又梦见了那个黄昏,七岁,娘病死在炕上,爹抱着他哭:“三郎,爹对不住你……”第二天爹就不见了,留下三个铜板和一句“去投奔你叔”。

    叔不要他。八岁的石秀在街头流浪了三个月,偷过馒头,抢过狗食,最后被一个老屠夫捡回去,教他杀猪。老屠夫酒后常说:“石秀啊,你这人命硬,克亲。”

    石秀信了。所以他拼了命地对人好,对谁都掏心窝子——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命不硬,证明自己值得被留下。

    直到三天前,他在肉铺门口救了被泼皮纠缠的潘巧云。

    杨雄赶来时,石秀正按着一个泼皮往臭水沟里塞。雨后的夕阳照在石秀脸上,那是一种混合着凶狠与天真的神情,像条护食的野狗。

    杨雄看着这个浑身污浊却眼神清亮的年轻人,忽然想起二十年前的自己——也是这般不要命,也是这般渴望被谁看见。

    “小兄弟,多谢。”杨雄递过一块碎银子。

    石秀没接,抹了把脸上的泥水:“举手之劳。您是……杨刽子手?”

    “正是。”

    “我叫石秀,排行老三,人都叫我拼命三郎。”石秀咧嘴笑,露出一口白牙,“杨大哥,您铺子缺人手不?我会杀猪,也会打架,能扛事,吃得少。”

    杨雄愣住了。他见过太多人对他这刽子手职业避之不及,这少年却主动贴上来。

    “你不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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