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人总是会变的 (2/3)
后,她在衣柜的最底层找到一个保险箱。
云苓试着输入原主的生日,不对。
出道日?也不对。
最后她试着输入了“2628”,那是原主最爱用的幸运数字,保险箱终于打开了。
里面没什么贵重物件,只整齐地摆放着几份文件,最上面那份就是卢爽与“星光娱乐”签订的经纪合约。
云苓盘腿坐在地板上,开始仔细阅读这份足足有三十页的合同。
十分钟后,她揉着太阳穴,长叹一口气。
“这哪是经纪合约,分明是卖身契。”她喃喃自语,翻到关键条款处又确认了一遍。
“十年长约,收入二八分账,公司拿八成……违约赔偿金是签约至今总收入的三倍……”
云苓快速心算了一下。根据原主记忆,卢爽22岁出道,至今不满五年。这些年虽然不红,但零零散散也接了些商演、小广告,总收入大概在五百万左右。违约金就是一千五百万。
云苓打开手机银行APP,查了查余额:7214.38元。
“……”
她摇摇头,继续往下看。
合同里还有各种匪夷所思的条款: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接洽任何工作;社交媒体账号归公司管理;甚至包括“形象塑造需完全服从公司安排”。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合同里没写“必须接受潜规则”。但云苓很快就在附件里发现了一行小字:“艺人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的商务应酬及社交活动,以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呵,玩这种文字游戏。”云苓冷笑一声。
活了上千年,她什么套路没见过?仙界那些仙君们打起机锋来,可比这高明多了。
不过仔细一想,原主卢爽能在这种合约下还保持底线,拒绝出卖身体,也算是有骨气。
当然,这也直接导致了她出道五六年还是个二十线糊咖。毕竟在娱乐圈这个名利场,既不肯主动“付出”,又没什么过硬的演技,想红简直是痴人说梦。
“难怪原主混得这么惨。”
云苓合上合同,叹了口气。解约是暂时别想了,那笔违约金她付不起。
她收好合约,起身走到衣柜前,再次拉开柜门。
瞬间,一片五光十色差点闪瞎她的仙眼:粉色亮片裙、荧光绿露肩装、镶满水钻的牛仔裤……最夸张的是中间那件“战袍”,是卢爽去年参加某个不入流时尚盛典时穿的,上半身是透视黑纱,下半身是蓬蓬裙,上面缀满了人造水晶。
原主的品味,怎么说呢,很符合“想红想疯了的小明星”这个形象。
“太浮夸了。”云苓嫌弃地拎起一件背部几乎全空的连衣裙,“这怎么穿得出去?”
她转身看向全身镜中的自己,或者说,卢爽的身体。
平心而论,原主的长相确实不错:标准的鹅蛋脸,皮肤白皙,眼睛大而有神,鼻梁挺直。如果不是总化着浓妆,穿着那些夸张的衣服,其实是个清纯美人。
云苓评价道:“底子还行。就是品味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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