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长歌行的常识错误 (3/5)
不赞同这话。
周乐的声音斩钉截铁,“导演我花钱是想要做好剧的,就算收视率、播放量好看,但总会有较真的人,我不想只赚粉丝的钱,而且现在观众不是傻子!原本的高光可以保留,但也必须要尊重基本逻辑。”
“投资人”三个字像一块巨石压了下来。
导演那边沉默了几秒,显然在权衡利弊。
最终,他妥协了,但语气明显带着点敷衍和不情愿:“行行行,您是金主爸爸,您说了算!改!我们改!不过原作者那边……”
他试图甩锅。
“原作者?”周乐打断他,语气不容置疑,“版权在我们手里,按合同我们当然有修改权,但这不代表我们可以不尊重原著作者的心血!出于对原作者和原著粉丝的尊重,修改方案必可以和她沟通一下,说明我们的修改原因和范围,还是那句话,核心人物关系和关键情节高光是可以保留的。”
导演在电话那头似乎撇了撇嘴,语气带着点世故的轻蔑:“原作者?一个做漫画的罢了,版权费早揣兜里了!她才不在乎你怎么改!只要钱到位,你把主角改成外星人他都没意见!联系纯属多余!”
“多余不多余再说,我觉得还是要告知一下,你觉得呢?”
一个你觉得呢,看起来轻飘飘。
但实际上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导演自然妥协。
“成,你说改咱们就改,那我回头安排机票?”
“可以的,辛苦导演了。”
挂了电话,周乐靠在真皮座椅上,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流光溢彩。
他理解导演的“实用主义”,在资本和流量裹挟的圈子里,这种思维很普遍。
但他走到今天,靠的不仅仅是流量和资本,更靠的是对作品质量的坚持。
可以演偶像剧,但太烂是不行的。
仙侠可以天马行空,可历史不行。
他最多能介绍稍微变动一些,可至少常识问题要规避。
而投资人的身份,给了他更多的话语权去守住这条底线。
翌日上午,某环境清幽的茶馆包间。
《长歌行》的原作者,一个看起来挺有气质的女孩。
对方有些局促地坐在周乐对面,眼神里带着掩饰不住的激动和紧张。
她没想到自己卖出版权的,竟然能惊动周乐这样级别的顶流亲自来谈剧本修改。
毕竟干这一行久了也就不把自己当人了。
作品一卖,那就是制片方的事。
周乐没有摆任何架子,态度诚恳而直接:“夏达老师,我其实非常喜欢您的《长歌行》,故事精彩,人物鲜活,尤其是女主李长歌的成长线,非常打动我。”
夏达受宠若惊,连忙摆手:“周老师您太客气了!不用叫我老师的!不过您能喜欢我的书,我真是太高兴了!”
“没事,都是自己人,不用这么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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