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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我防的就是同行 (1/2)

  疏忽了特殊服务的事,就不会去深究此地为何会形成这样的风气。
  正因如此。
  他们不会怀疑同行有问题。
  而且要在此地办案,他们一定会先去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
  并让派出所民警配合办案。
  鞭长莫及,如果有突发情况,他们联系支队肯定来不及。
  所以派出所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
  一想到有可能是被同行下黑手,于大章感到后背阵阵发凉。
  应该不至于吧……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
  此时的张森已经换了一套衣服,从侧面看已经很像一个老年人。
  但他还在对着镜子化妆。
  不知道他往脸上涂了什么,原本健康有光泽的肤色此刻也暗淡下来。
  于大章扭头看了一眼,估摸着张森一时半会儿也结束不了。
  这样也好,趁着还有点时间,正好将案情梳理一遍。
  这一路下来,他也没有沉下心仔细分析过。
  挪动了一下身体,于大章又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靠在床头上。
  还是得从周子喆那里开始。
  一个五岁的孩子一天一夜能走多远?
  这个谁也说不准,因为变量太多。
  所以只能估算出个大概。
  先以成年人为例。
  一个正常成年人的步行速度在六到八公里每小时,走得快些的话,可以到十公里每小时。
  在这个基础上,将速度减半,而且还是以最低速度来减。
  也就是三公里每小时。
  考虑到长时间行走会超出人的身体极限,尤其对一个五岁孩子来说更是如此。
  所以,再减半。
  这时候就是一点五公里每小时。
  他们父子的供词有个相同处:周子喆当年在工地门口昏倒。
  这说明周子喆中途没怎么休息,一直在透支身体。
  还有,周子喆说的一天一夜其实并不是二十四小时。
  他是半夜溜出去的,大概是凌晨一点左右。
  然后在第二天下午工地要下工的时候昏倒在门口,那时候大约是下午六点。
  这么算下来,他实际的行走时间大约是十七个小时。
  两者相乘,二十五点五公里。
  之前于大章一直在手机上看电子地图,他并不是在看导航,而是在测直线距离。
  工业园区附近有三座山。
  西边那座山,直线距离五十二公里,太远。
  周子喆累死也走不了这么远。
  南边那座山,直线距离八公里,太近。
  这个距离周子喆不至于走十七小时,更不会昏倒。
  排除法。
  只有挨着奉林镇的这座山最符合,直线距离十九公里。
  算上途中绕点路,以周子喆的步行速度,是可以走到工业园区的。
  为什么要测直线距离?
  很简单,因为十六年前两地还没通公路。
  连工业园区都是一片工地,可想而知奉林镇是什么样子。
  后来修建的公路也绕了很大一个圈,不然于大章他们也不会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才到镇上。
  据周子喆回忆说,他是朝着一个方向不停地走。
  怕失去方向,他每走一段路就会找一个参照物来作为目标。
  对一个五岁孩子来说,能想到这个办法已经算是智商在线了。
  毫无疑问,那两名失联的警员也是这么测算的。
  而且他们要更仔细,甚至用上了反向模拟。
  所以,此时的于大章已经确定,那两名警员一定来过奉林镇。
  接下来范围就小多了,导致他们失联的地方只剩两个。
  1,奉林镇。
  2,水手营子村。
  而水手营子村是奉林镇的下辖村,范围要更小。
  肯定又有小伙伴疑惑了。
  既然范围都缩小到镇了,为什么不叫大队人马过来排查?
  证据呢!
  以上所有都是于大章的个人推断。
  没证据说个毛!
  如果分局的刑警都这么办案,凭推断就让局里出动警力,那还不乱套了。
  人和枪,哪怕找到一样,分局都能立刻出动全部警力过来支援。
  毛都没找到,光靠一张嘴说,谁会信?
  所以接下来还得找证据,而且还得是重要证据。
  这个案子太大了,任何一点纰漏都不是于大章能够承受起的。
  他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在短时间内收集证据。
  从出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天,分局那边也快挺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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