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五、号外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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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餐馆这边来进行调查的警员还算客气,“韦恩先生,请问你认识斯科特·汤普森吗?”
就是那个在报纸上带节奏的小瘪三嘛,
韦恩实话实说,“不认识,但我看过他写的虚假报道。”
负责问询的警员微微点头,从同伴手上要过了一份报纸,已经被折在最上边的,就是韦恩昨天看过的报道:
“他的尸体今天早上被人发现了,死状很惨。卧室的墙壁上还被人蘸着血写了大字,单词是‘骗子’。
“我们已经去过了报社,他最近两个月写的专题报道都没有被采用,只能协助其他同事对稿件进行润色,处在被解雇的边缘。只有这一篇获得了版面。”
韦恩心念一转,很快就明白了警员想要表达的意思,
卧槽,那家伙是哪来的扫把星啊?!
昨天才刚发表关于自己的虚假报道,今天就死给你看,
莫名其妙地就要溅别人一身血是吧?
韦恩把报纸往回推,“我也是刚知道他的死讯,而且这件事情跟我并没有直接关联。虚假报道而已,只需要简单澄清一下就能解决,我没有要直接针对他本人的动机。”
警员小心地搓着手,态度依旧客气:“我们尊重您的看法,不过按照流程……”
韦恩了然,自己去里士满的警察局也算熟门熟路,“我跟你们回去做笔录。”
……
“感谢您的配合。但在案件调查期间,我们可能随时有情况需要向您了解,希望您暂时不要离开里士满。”
负责做笔录的警长,最后一路把韦恩给送到了警察局的门口,
韦恩目前顶多只能算是“有作案动机”,连“犯罪嫌疑人”都够不上,所以都不需要保释,录完口供就可以走人。
警长的话虽然听起来没啥强制性,实际上却不得不遵守——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案件调查期间经过提醒却依旧擅自离开当地警方的管辖范围,在这个年代是有资格直接被送上通缉令的,
警察局这边大概也看出了这个案子有猫腻,别说警察局长了,连老熟人威廉警长都没露面,估计不是避嫌就是要等着看后续发展。
被推出来的这位警长年近六十,凭借在市政府系统里多年的工作资历,才累积升迁到这个职务,之前负责的是警局内务,压根就不参与案件调查,
韦恩觉得自己大概是指望不上这一位了,侦探社来查都靠谱一点。
“自证清白”的公信力当然会大打折扣,不过委托私家侦探代为寻找案件真相,也不算是太出格的做法,
就是这样会稍微有点麻烦,找出来的证据必须足够过硬,才会被陪审团采纳。
当天傍晚,就有报童带着报社加急印刷出来的“号外”沿街叫卖,
报纸是有期号的,所谓“号外”,指的便是被报社额外增印出来的内容,不在期号的范围之内——通常只有可能被广受关注的大新闻,才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教会那边不出所料,提利尔牧师被选举成为了福吉尼亚的新一任主教,
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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