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超级球星的待遇:李衍条款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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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过MVP、FMVP,或者是在全明星票选中两次以首发身份入选全明星赛,亦或是曾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的球员,可以有资格拿到一份更大的合同。
“李衍条款”的具体内容:一名球员在执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较旧合同增长了5%)的顶薪合同。
这个条款就是为李衍量身打造的。
为了让联盟的利益最大化,大卫-斯特恩想让李衍去到大球市。
按理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是姚明为了情谊拒绝了洛杉矶湖人让斯特恩对中国球员有些摸不准。
现在这个新的条款的执行,会直接堵死李衍留在丹佛掘金的可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