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挖人的来了! (3/4)
说一二队选手以及老莫这几个关键人员,他都开出的待遇比之当今电竞圈市场价只高不低,但架不住一些土豪大搞金钱攻势,得空还是得找队员们单独聊聊,聊聊人生理想,画一画电竞大饼什么的。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自家这群小宝贝可别被外面那点蝇头小利迷花了眼。
你们可是要给我……
呸,是为自己挣大钱的人。
江明从不给队员们玩虚的,画一个大饼那就是抱着实现一个的目的,当然了如果真有吃里扒外油盐不进的,NXG最强代打——金陵大学法务部了解一下。
NXG一队的五个小伙不用担心,几人都是自我认知非常清楚的那种类型,知晓自身优劣势所在,能有如今成就全赖在俱乐部获得的成长,五人靠着无与伦比的配合团结在一起才能打出今天的成绩。
分开来,比之其他人也不过是职业化程度更深的一般选手。
再说了以NXG如今表现,夏季赛更进一步,乃至于到世界赛上登临王座也大有可能,要知道外网现在可是有不少人把他们NXG排列在了第一的位置。
中途跳槽,那不是傻的嘛。
至于二队十人与其他俱乐部人员……
和别的行业不同,涉及培训或是运动员转会的行业,合同都有特殊条款。
既然提前想过会有这么一天,江明当然做好了充足准备。
首先是合同上。
在所有能够接触到核心事务的俱乐部正式成员,江明都与之签署了最少为三年的的长期合同,并按照法律的规定,明确了其中的违约金金额——设置在了上限的三倍年薪额度。
也不用担心合同条款不被认可,因为在俱乐部这个行业中培训投入、资源支持等都可以折算为违约赔偿基数。
这也是为何什么,原时空某合同队开了离谱条款,却仍旧被视为合法的原因。
毕竟培训投入和资源支持这个东西,想要核算起来,实在是过于麻烦。
另外就是转会费设置方面,很多人其实不知道,教练员和选手一样,都是可以设置转会条款的,即俱乐部可在合同中约定,若教练在服务期内跳槽至竞争对手,新俱乐部需向你支付一定的转会费。
转会费正常额度一般在该教练年薪的1-2倍!
当然,如果NXG有人不想跟他走正常转会也可以,保底两年的竞业禁止期限了解一下,并且在法律系学长摇到了自家宗门老祖的情况下,合同条款中是则外增加了知识产权归属类。
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你跟我玩阴的,那我就有权要求你这个教练在工作中开发的战术体系、训练方法等归还俱乐部所有,禁止其在竞业期内为竞争对手提供同类服务。
你都被禁止在竞业期内为竞争对手提供同类服务了,就问你违约跳槽还有什么意义呢?
若江明只是抱着赚快钱的心态涉足电竞,上述内容或许已经足够。但既然他的目标是整顿电竞圈、打造一个电竞豪门,仅靠合同条款限制来留人显然不太现实。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规则总有漏洞可钻,总能有人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应对之策。
所以,江明选择的是一步步砸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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