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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镇住余淑恒,最后的莫西干人(求订阅!) (4/5)

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

    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异:「这么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么就买什么,

    看上什么就有什么,同龄人也好,大人也好,亦或是长辈,见到她全是夸赞。

    活了这么多年,几乎没有人件逆过她,而今晚的李恒却是个例外,竟然一言不合就斗气,还斗得她没点脾气。

    她当时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一个念头:有才华的人就是这么有骨气,就是这么任性!

    这反倒是让她对李恒愈发欣赏。

    如果他的大作家身份,成功让他进入了余淑恒的视线。

    那么音乐上的泼天才华,算是投其所好,歪打正着,让同样爱音乐的余淑恒对他更加看重。

    当然了,就算他是一个普通人,碍于润文的面子,她也不会让他在复旦吃亏。

    但他凭本事挣来的尊重和别人看情面给予的完全不一样,不在一个层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条件优渥的余淑恒无法想象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学着做饭的场景,很惊讶,

    然后又释然。

    要是李恒跟自己一样,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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